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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教育在校人,用真情感化边缘人,用理性引领迷路人,用信任挽救失足人。”桂艳萍的故事可以用这几句话概括。

桂艳萍不仅是一名未检检察官,她的头衔还有很多,法学硕士、三级心理咨询师、全省十佳侦查监督员、曲靖市十佳公诉人、优秀辩手……从事检察工作以来,桂艳萍始终活跃在公诉、侦监、反贪等打击犯罪的一线部门,先后参与办理震惊全国的付某刘某特大跨省抢劫杀人案,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汪某等31人开设赌场案等一系列重特大刑事案件320余起670余人。

2017年,桂艳萍先后承办了省公安厅督办的李某、范某等25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和省检察院交办的副厅级干部赵某受贿案等重特大刑事案20余件,涉案嫌疑人多达100余人。

桂艳萍不但擅长办案,还善于创新。2017年以来,在范某等人非法买卖枪支案、张某某等9人故意伤害案等案件庭审过程中,桂艳萍积极与法院协商,分别通知鉴定人、证人、公安侦查人员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为公诉人积极参与庭审实质化改革作出有益尝试。

同时,桂艳萍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理念,2017年,在办理宋某、钱某等6人故意伤害案中,她发现被羁押的宋某、钱某、梅某3名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于是对3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积极组织未成年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进行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在此基础上,对宋某等3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建议法院适用缓刑,使3人重返社会、回归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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