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黑龙江
佳木斯检察院举行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宣传月活动
检察干警接受群众咨询
法制网记者 崔东凯 张冲 通讯员 郝可歆
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工作新职能,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增强群众维权意识,9月10日上午,佳木斯市检察院及所辖十个基层院同时开展了“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宣传活动,拉开了全市检察机关“保护绿水青山美丽家园,公益检察护航和谐佳木斯”主题举报宣传月活动序幕。
佳木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朱长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伟东和各基层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以及全市两级院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宣传活动。
佳木斯市委常委、市纪检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姜宏伟及各县(市)、区有关领导分别莅临各举报宣传站,看望检察干警并接待群众、发放宣传单,参与宣传活动。
佳木斯市检察院在门前设立了总宣传站,各基层院在辖区设立了宣传分站,同时开展举报宣传活动。全市两级院采取统一宣传方式、宣传内容,统一制作宣传条幅、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展板和播放职能介绍的录音等多种形式,宣传检察机关“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职能及受理范围、举报方式、举报奖励等。
佳木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朱长春及各基层院检察长分别带领检察干警走上街头发放宣传单,现场开展法律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
在活动中,全市两级院悬挂条幅 33 条、展示宣传板五十余块、发放宣传单三千余张、宣传手册两千余册,接待咨询群众四百人(次),接受宣传人数近万人,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通过这次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职能有了较深入全面的了解,增强了群众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
随后,佳木斯市检察机关还将继续开展“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将举报宣传月活动内容宣传到群众中去,更好地为公益诉讼工作保驾护航,为构建和谐佳木斯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