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迅速部署 及时落实 形成声势

  ——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本报记者 林芍岑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检察机关迅速部署、启动并稳步推进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层层抓落实,取得了“重点案件有突出成效、重点领域得有效整治、一批工作机制已建立、一批案件获质量把关、一批漏罪漏犯被追诉、多个检察建议获表彰”的阶段性成效。

  2018年,我市检察机关以平安防城港建设和群众安全感巩固提升行动为切入点,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形成“5×4”扫黑除恶工作基本思路,全方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目前,我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40人;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77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63件169人,经审查认定并提起公诉17件62人,改变涉恶定性36件87人(含不起诉2件5人)。追捕12人,追诉漏犯8人。在推进专项斗争过程中,两级检察院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发出检察建议4份,开展法治进村屯活动7次,在公共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8次,移送涉黑恶线索及保护伞线索16条。

  过去一年,全市两级检察院从维护国家安全、政权安全、边疆安宁,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积极开展专项斗争,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工作经验在全区检察机关公诉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为了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我市检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2018年度首要工作任务。由市检察院党组带头,5次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部署会、业务推进会11次,班子成员带队调研专项工作30次,督导扫黑除恶工作共15次,主要负责人撰写调研报告6篇。两级检察院“一把手”、分管副检察长深入办案一线分析研判案情,办理涉黑恶案件19件。同时,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把手工程。专项斗争过程中,两级院“一把手”积极靠前指挥,亲自协调,强化组织领导。如在关某某案中,两级院“一把手”先后7次深入办案一线,分析、研判案件证据、事实、定性等细节,解决问题,慰问干警。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把涉黑涉恶案件列为优先案件切实配强办案力量。全市检察机关强调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做到“四个优先”:人力优先、时间优先、介入优先、研判优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提升检察形象的抓手,强调各部门主动服务一线。控申部门把扫黑除恶斗争中产生的涉法涉诉矛盾纠纷作为切入点,着力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派驻看守所检察人员对在押涉黑涉恶人员进行谈话、思想教育、疏导,促使在押涉黑涉恶人员主动配合办案工作,并向办案单位转交在押人员举报反映涉黑涉恶问题信件6件。民行部门把专项斗争中发现的行政管理漏洞作为监督的切入点,积极建言献策。案管部门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的数据统计、流程监控,开展对涉黑恶案件的专项质量评查活动,以强有力的内部监督促规范、保质量、提效率。同时,全市两级检察院加强沟通协调与衔接配合,及时请示汇报。两级检察院依托审前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审前检警合作、诉审研商、控辩交流,从机制上保障从重从快,形成打击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此外,我市检察机关还加强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推动广大群众积极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两级检察院将党建、队建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加强外部宣传,通过“两微一端”、门户网站以及印发宣传册、宣传板报、开展送法下乡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及时舆论引导,推动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下基层入民心。

  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院正认真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个“到位”和“5×4”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办案,以更高的标准,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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