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长江大桥上步履艰难,幸好遇到了他们
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30日讯29日下午,一名七旬老人顶着烈日在长江大桥上步履艰难, 幸好遇到热心市民彭先生伸出援手,将老人送到派出所求助,原来老人迷了路,在民警的帮助下,老人找到了家人。
“我刚刚在长江大桥上看到这个老人独自在大桥上行走,担心他发生意外,就把他带到了派出所。”当天下午2点,市民彭先生满头大汗跑进汉阳区公安分局翠微派出所求助。
据彭先生回忆,当日下午1时许,他驾车途经长江大桥,往武昌方向行驶时,看到一位老人在对向人行道上,拄着拐杖缓慢步行。
“我自己家中也有老人,看着他一个人颤颤巍巍在烈日下行走,心里很不是滋味。”彭先生说,当天桥面温度至少有40度,担心老人发生意外,他下桥后,立即调转车头,重新返回桥面,将老人扶到车上。
彭先生想送老人回家,可老人始终说不清楚要去哪里,只得到就近的派出所寻求帮助。
彭先生扶着老人来到翠微派出所后,当班民警看着天气炎热,赶紧为老人送上了凉水。
通过简单问话,老人只指耳朵,话语模糊不清。民警童文蓓通过文字和肢体语言,继续和老人耐心交流。老人终于说出自己姓石,家住青山, “身上还有什么吗?”老人摇头,童文蓓细心地发现老人多次用手摸左边口袋,在口袋中找到了一部老年手机。
通过通讯录,民警联系上老人的女儿。随后,老人的女儿赶到派出所。 老人女儿说,父亲今年已经73岁,半边身体中风,还有轻度老年痴呆,平时早上都固定会绕着小区散步复健,可当天母亲做好早餐后却迟迟不见他回来。“这么热的天,他竟然自己上了长江大桥,真是多亏了你们的帮助。”见父亲安然无恙,老人的女儿一再对热心助人的市民和民警表示感谢。
彭先生说,也许当天在大桥上停车会被扣分,但老人能平安回家更重要。
对此,汉阳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彭先生在大桥上停车是一种违章行为,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对九类监控交通违法行为可清除并免于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三类是“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就可以依据该规定予以消除。而救人正好属于“救助危难”,只要彭先生救人情况属实,可以予以撤销处罚。(记者谢冰林 通讯员李嘉雯 刘静)
【编辑:刘思】
(作者:谢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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