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扫黑除恶]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一辅警领刑两年
据《今日儋州》消息 日前,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辅警黄某群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在市法院开庭审理,黄某群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据了解,去年9月, 徐某强等十余人因追讨债务,将对方砍伤后,幕后老板徐某伟随即联系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辅警黄某群,要求其帮忙了解案情。不久,黄某群便把偷听到侦查工作泄露给了徐某伟。徐某伟便迅速安排涉案人员逃走藏匿。
同年11月2日,徐某伟等人被抓获后,经调查,得知黄某群涉嫌泄密,便于11月16日将其传唤到案,11月17日被刑事拘留,12月17日被逮捕。
今年1月17日,市检察院以指控被告人黄某群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向市法院提起公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九条第(六)项之规定,判处黄某群有期徒刑2年。(记者王家隆 编辑羊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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