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在我市引起强烈反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者和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意见》精神,纷纷表示,《意见》体现了党中央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做好新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学好用好《意见》对我市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郭鹏认为,《意见》提出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多元化专业化、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和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等重要举措,为工作指明了方向。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完成三大平台全覆盖,开始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接下来会以《意见》要求为引领,以满足新时代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搭建更广泛的平台体系,推动信息化建设,深入发掘服务功能,开发更优质、更加贴近群众的服务产品,为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沙河口区司法局局长贺滢锦认为,《意见》的出台,对基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对基层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区司法局要按照《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赵文娟表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牢牢把握“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要求,通过加强平台建设、窗口建设、队伍建设,筑牢公共法律服务基础;通过推出更加丰富的惠民活动、更加优化的便民措施,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精准性;通过推动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的融合发展,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合力,提高保障能力。
“我们作为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认真落实《意见》,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满意率、首选率,加紧落实‘最多跑一次’,满足群众便民利民需求,做人民群众法律服务的贴心人,把公证为民落到实处。”大连市公证处业务综合部部长柳刚说。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表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面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窗口。作为党员律师,将继续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值班、矛盾调解工作,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在农民工维权方面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西岗区人民广场司法所所长沙颖哲认为,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战线的工作人员,将扎实做好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
大连中山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王海霞认为作为基层司法鉴定机构,会坚决执行《意见》精神。从自身做起,并要求每一位司法鉴定人员都要有法律服务的意识,公平、公正的处理每一起案件。真正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奉献力量。
“作为一名法医,我深刻认识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司法鉴定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并逐步完善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制度,提升司法鉴定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大连科华司法鉴定中心赵立伟强调。
“作为一名社区法律顾问,同时也是一名党员律师,我更要积极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深入社区一线,走到百姓身边,创新多样化举措,把法治思维带到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甘井子区椒金山街道椒东社区法律顾问葛红通过学习,深刻感受到《意见》的颁布,体现了党和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也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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