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梁河: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盗伐国有林木被批捕
云南网讯(记者杨之辉通讯员张艳)三村民因家中的柴火用完,相约到梁河县勐养镇三岔河国有林偷砍树木,被护林员发现后报案。近日,云南梁河县检察院以盗伐林木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谢某常、谢某刚。
张某某、谢某常、谢某刚是梁河县勐养镇人,2016年3月初的一天,三人在谢某刚家闲聊时讲到家中的柴火已烧完,大家约着去三岔河国有林砍些木柴回家烧。翌日早上,他们带着大刀和油锯在三岔河国有林长旱坝砍树,砍了三个小时后,被巡山的护林员发现报案,森林公安民警立即出警,抓获了张某某、谢某常、谢某刚。
经现场勘验、检查,犯罪嫌疑人共盗伐林木77棵,其中57棵为栎树,涉案立木蓄积4.9485立方米。在承办检察官提讯时,张某某、谢某常、谢某刚称因为时常见到村民去国有林砍柴烧,心想只要不是大量砍伐或用于建盖房屋是不会犯法的,没想到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已触犯了国家法律。
根据梁河当地的资源条件,该案涉案的栎树,因其木质疏松、吸水性和通气性较好的特点,是梁河县黑木耳生长所需树种,因黑木耳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梁河县的栎树也遭到了大量采伐。
然而,森林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多种功能,对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起着决定性作用,其生态效益远比经济效益贡献大。
结合当前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该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谢某常、谢某刚批准逮捕,以警示当地村民,森林资源绝不能乱砍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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