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泼闹事,岂能如此“维权”?
据《北方新报》报道, 6月3日10时左右,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路十字路口,一辆红色现代轿车和一辆宝马轿车相撞,交警在处理事故时,被现代轿车女司机踢打,该女子因涉嫌妨碍执行公务被玉泉区公安分局兴隆巷派出所刑事拘留。
处理事故时,当事交警正好接到交警指挥中心电话。可这个正常的工作电话,被现代轿车司机赵女士怀疑是说情电话,由此认为交警处理事故不公,进而发生辱骂,乃至踢打交警的行为。这个事件,虽说由误会而起,但不能因误会就可以轻描淡写了事。执法有其严肃性,当事人应配合警方的调查处理。质疑不是不可以,但不应以妨碍,甚至抗拒的手段表达自己的诉求。警方留有申诉渠道给当事人,如果认为处理不公,提起行政复议来就是比较稳妥的方式。赵女士不走正常程序,却用偏激的方式来处理,品尝到了刑拘的苦果。这完全是她法律意识淡漠造成的。
如今权利意识已深入人心,这是好事。但维权应走正道,通过行政途径或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而不是用撒泼进行对抗。法律不是儿戏,必须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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