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受伤骨折,如何维权? 法援律师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本



被车撞伤,只赔了医药费

张先生:今年1月,我驾驶手扶拖拉机在东三环路上正常行驶时,被某消防中队一工作人员驾驶的轿车撞伤,当时交警部门作出了责任认定书,对方负事故全责。医药费对方已付了,其他费用没有赔偿,对方说应由保险公司来赔,请问我能得到哪些赔偿?

盛律师:除了医疗费以外,你还可以主张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你可以把对方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上班期间受伤骨折,如何维权?

王先生:今年3月20日,我弟弟在云龙区一家家具厂上班期间,右手中指不慎被机器挤压骨折,住院期间用人单位仅支付一万元医疗费后,拒绝再支付费用了。弟弟家庭条件不好,实在无力承担剩下的费用,请问该采取何种措施主张赔偿?

盛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首先由用人单位来申请工伤,如果用人单位在30日内没有申请,那么劳动者本人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可以自行向当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然后劳动者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来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

律师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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