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力创建“维权岗”为妇女儿童维权编织强大保护网
近年来,广西各级妇联与广西法院、检察院和公安系统依托综治维稳平台,联动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促进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以维护妇女权益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成效,成为“双维双促”平安建设的闪光点。
柳州市退休教师谭女士近期与儿子小彭闹得不可开交。谭女士到处哭诉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小彭则因背负沉重经济压力无暇顾及母亲,并对母亲的做法极为不满,双方僵持不下,均表示要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眼看着母子俩就要对簿公堂,柳州市妇联干部与市中院“妇女儿童维权岗”法官组成联调小组介入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场撕裂母子情的官司圆满地化解在诉前。
这是“妇女儿童维权岗”发挥重要作用的一个普通案例。2011年来,自治区法检公系统与自治区妇联联合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到2017年底总数达到了702个,其中法院系统实现了自治区、市、县(区)、乡镇法院法庭四级全覆盖。“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创建,使法检公和妇联实现了职能优势互补,大量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平安和谐。
据统计,自“妇女儿童维权岗”开始创建7年来,全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审结涉及妇女儿童刑事案件37729件,审结涉妇女儿童权益民事案件266701件,依法维护了妇女儿童人身、财产权益;全区检察系统“妇女儿童维权岗”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5224件,依法起诉犯罪分子2129人;全区公安系统“妇女儿童维权岗”办理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3013件,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权益,有力维护了广西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区社会和谐稳定。
“六联”机制:实现维权网络广泛覆盖
广西的“妇女儿童维权岗”是依托综治维稳平台而建立,在此平台上各部门发挥“六联”优势、实现职能互补是维权岗工作机制的一个显著特点。
——平台联建:联合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自治区妇联分别联合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下发了关于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以及维权岗管理办法,对创建维权岗的条件、范围、标准、命名、奖励以及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等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全区“妇女儿童维权岗”要照“七个一”的标准创建:一个强大的组织机构、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一本工作台账、一个维权宣传栏、一部热线电话、一张维权联系卡、一条妇女儿童维权岗绿色通道,在此基础上,各系统联系自身职能对维权岗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信访联通:联合互设维权工作联络员,将妇联12338热线与各“维权岗”工作热线相结合,及时沟通有关案情,掌握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动态。
——诉讼联调: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调动社会各界的妇女骨干参与到“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创建工作中,担任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家事调查员、执法监督员、司法联络员,遇到涉及妇女儿童的复杂疑难案件,法检公干部及时与妇联进行联合会商,共同研究调解方案,特别是在法院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中,注重发挥“人民法官讲法律,妇联干部讲情理”的工作模式,增强维权工作实效。
——培训联动:建立联合培训交流机制,在法检公干部培训中纳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先进性别文化的内容,增强他们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在妇联干部的培训中由法检公干部授课,增强她们维权工作能力。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公检法与各级妇联联动培训已达3万人次。
——普法联抓:深入学校、单位、社区、看守所,利用“三八”妇女节、“6·26”世界禁毒日、反家暴法宣传日等节点,在各类培训学习平台,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已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8万场次,82万妇女儿童接受宣传教育。
——关爱联帮:联合对涉嫌犯罪妇女儿童开展教育、挽救工作;对受害妇女儿童进行安抚、慰问和关爱。
“六联”机制的实施,使妇女儿童维权成为多部门联动开展、各环节全面覆盖,既抓治标又抓治本的全社会共同行动。
(责编:陈露露、许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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