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险集体哑火 “噱头”产品终会被淘汰



情人节临近,曾经热炒赚足眼球的“爱情险”今年却集体哑火。记者采访了解到,2018年原保监会发文点名“恋爱险”并非保险产品,让保险公司改头换面的“爱情险”受到了重创,今年情人节此类保险已不见了踪影,只有个别公司以情人节的名头来推销意外险、健康险、养老险以鼓励表达对家人的关心。(2月14日 《北京商报》)

“恋爱险”也好,“爱情险”也罢,终归不是正宗的保险产品,而是蹭热点罢了。如“爱情险”,并非一个特定的险种,而是人们为这种承保方式起的一个美好名字。当然,还有借用明星的爱情来卖所谓的“爱情险”,以在一定期限内公众人物是否保持恋爱关系为赔付条件。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消费者购买公众人物“恋爱险”,会面临缺乏法律保障的风险。

保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于普通消费者而言,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保险产品,的确有应接不暇乃至晕头转向之感,加之一些保险推销员的三寸不烂之舌,的确很能忽悠人。但笔者以为,消费者虽然在某些保险公司眼里好糊弄,但保险产品若丧失了本真的身份,乃至于打法律擦边球,一味在消费者身上揩油,终归做的是末路生意。

此前,保险监管机构提醒,保险消费者要提高警惕,谨防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的虚假保险产品、项目牟利……如果遭遇以保险为名实施赌博、诈骗,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见,一方面,面对保险市场乱象,保监机构不会放任不管;另一方面消费者的维权渠道也是畅通的。所以,奇葩险难有市场。

而互联网保险求新求异,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自然是好事。不过,正如媒体评论,创新型互联网保险产品,至少也得是真正的“商业保险”才是。的确如此,蹭热点的“噱头保险”,少有保障功能,也不具备保险的属性,侧重于娱乐,终归是一种噱头运营。即便热吵一时,消费者明白了其中的门道,自然不会对其趋之若鹜。

规避奇葩险对市场的扰乱,以及对消费者的侵害,一则,保险公司依法行事是根本,比如,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推出新的险种,需要经过行政监管机构批准,不能随心所欲地巧立名目;二则,严格监管是保障,2017年初,有关部门印发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就首次细化财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原则和禁止性规定,这也就需要监管再发力。

曾经火爆,赚足注意力的“爱情险”今年却集体哑火,最大的警示意义就是,保险产品唯有在法律框架内行事,尊重消费者的权益,迎合市场需求,才是得人心的产品,才能立足于市场。而且,面对着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的觉醒,以及法律意识的增强,且“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的深入人心,保险公司还想噱头营销,而不踏踏实实推出产品,终会被淘汰。(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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