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法: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6
证券代码:836931
证券简称:新中法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7月4日上午10:00
结束时间: 2017年7月4日上午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常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7-026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新天地商务中心6幢南楼5楼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受个人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公告编号:2017-026
(二)登记时间: 2017年7月4日
(三)登记地点
杭州市下城区新天地商务中心6幢南楼5楼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小明
联系电话:0571-88092851
邮编:310009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新天地商务中心6幢南楼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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