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法: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6

  证券代码:836931 证券简称:新中法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7月4日上午10:00

  结束时间: 2017年7月4日上午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常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7-026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新天地商务中心6幢南楼5楼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受个人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公告编号:2017-026

  (二)登记时间: 2017年7月4日

  (三)登记地点

  杭州市下城区新天地商务中心6幢南楼5楼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小明

  联系电话:0571-88092851

  邮编:310009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新天地商务中心6幢南楼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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