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最高奖励1万元



  ⊙弋昀 实习生 叶龙英 本报记者 张斌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南明区获悉,南明区纪委出台举措,鼓励进行实名举报。区纪检监察机关承诺,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同时规定对举报人的保护与奖励措施,一般奖励最高1万元,特殊贡献可适当提高标准。

  据介绍,举措具体明确了严禁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行为,并要求对举报内容、举报人身份等有关情况严格保密,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南明区纪委对案件办结的时限也作出了规定:一般问题30个工作日内办结,重要信访6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属受理范围的举报,5个工作日内转有权处理的单位处理,并告知举报人,做到实名举报件件有反馈。此外,也明确如冒用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举报,或本人否认举报的,不视为实名举报。

  (原标题:实名举报最高奖励1万元)


上一篇:提倡正常渠道实名举报

下一篇:缺乏专门的举报人保护制度和一部《举报人保护法》;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的处罚不够严厉


欢迎扫描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

欢迎扫描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