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开展社会组织抽检 鼓励群众举报违规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 王嘉)省民政厅日前下发《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抽检工作的通知》,决定从今年起,每年开展一次社会组织抽检工作,采取专项审计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鼓励群众对社会组织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抽检结束后,对问题严重的社会组织,列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通知》明确抽检对象。专项审计的抽查对象包括约150家全省性社会组织,其中91家基金会(省本级87家,地市4家)、约30家社会团体、约3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省民政厅主要抽检直接登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实地抽查对象是在专项审计对象中,根据日常管理情况选择10家基金会、10家社会团体、1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专项审计由省民政厅委托有资质且熟悉社会组织财务制度的会计师事务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全省性社会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实地抽查由省民政厅组织人员到社会组织实地进行检查,听取汇报,与负责人沟通,查阅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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