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印发《天津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天津广播网7月27日消息:近日,本市正式印发《天津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凡举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问题,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问题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奖励。其中,举报问题涉及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品种,且已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等四种情况,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举报立案查处完毕后,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并根据举报人奖励意愿启动奖励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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