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检察院干警实名举报检察长公车挂假车牌
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龙江检察”消息,黑龙江省检察院已经组成调查组,对庆安县检察院干警隋伟忠举报该院检察长魏鹏飞问题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此前媒体报道,黑龙江庆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隋伟忠,近日在网络上实名举报该院检察长魏鹏飞。举报信称,魏鹏飞自2011年11月25日开始担任庆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年间,超标违规使用公车并且悬挂假牌照。举报信举例称,魏鹏飞在全国开展车改时,用公款购置了一台大众牌迈腾汽车,价格超20万元。举报人表示,这辆车“以办理专案为名”悬挂假车牌黑A·QK007。
5月12日下午,魏鹏飞本人予以否认,称举报不实,系举报人出于个人目的。绥化市人民检察院一负责人透露,隋伟忠本人承认网帖系其本人所发,并称还向省检察院递交了举报信。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纪检部门已接到举报,将对此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