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3月起可自助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河源:3月起可自助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其中一个重大变化就是,从3月1日起,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新增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但需实名备案。据悉,该平台完善后,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然后才能处理。
2018-02-27 11:01 来源:河源日报 记者欧阳瓒通讯员马玉刚杨慕翊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调整相应政策。其中一个重大变化就是,从3月1日起,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新增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但需实名备案。
据悉,该平台完善后,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然后才能处理。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市民在“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后,只允许申请绑定本人名下机动车和1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绑定第二辆机动车,需到市车管所、市公安交警违法处理中心或市公安交警支队江北、江南、江东各大队前台进行备案面签,备案面签后可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个人绑定机动车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台车辆(包括已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绑定的),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用户绑定;注册绑定后可在APP上查询自己名下的车辆信息,以及自己驾驶证的信息。
市民在“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绑定后,可在手机APP上查询机动车违法信息、预选号牌、预约考试、驾驶证补换等交管业务。目前,“交管12123”手机APP还不能实现网上罚款缴费,司机还需到全市各网点进行罚款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