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职员工工资未结清福田区法院帮其讨回



深圳:离职员工工资未结清福田区法院帮其讨回

为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为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从2017年12月到2018年2月28日期间,实施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举措,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原告张某群是深圳某科技公司的员工,离职后公司拖欠他工资共计两万多元人民币。

2018-02-27 11:00 来源:深圳晚报 记者伊宵鸿通讯员邬晨曦

  为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为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从2017年12月到2018年2月28日期间,实施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举措,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同时,该院加强统筹,充分借助银行、国土、车管所等部门的资源优势,与劳动监察、民政等部门沟通,发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的联动协调作用,多渠道解决涉民生案件。近日,该院高效执结多起涉民生的案件。

  原告张某群是深圳某科技公司的员工,离职后公司拖欠他工资共计两万多元人民币。为讨回原公司拖欠的工资,张某群一纸诉状把原公司告上法庭。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张某群工资两万多元,被告法定代表人陈某典不服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开庭时,陈某典拒不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维持一审判决。原以为判决完就能拿到工资,结果张某群还是没有拿回应得的工资。

  2017年10月13日,张某群向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申请后,福田区人民法院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送达给被执行人,并依法冻结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后来,该院查明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对陈某典作出拘留决定。

  因被告涉及另一宗劳动报酬案件,承办法官决定暂不拘留陈某典,而是责令其现场立即履行两案件所负义务、填写悔过书,并对其罚款两万元。执行完毕后,承办法官再次对其进行教育警示,这次陈某典才深刻认识到漠视法律的后果。

  本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共计用时54天,在查封、冻结等执行措施未能实现对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保障后,福田区人民法院果断依法作出拘留决定,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并通过罚款对被执行人进行教育、警示,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及对被执行人的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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