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江苏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正拟定
2019年5月1日起,江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 降低职工养老保险费率后,会不会对职工的养老金水平有影响?5月10日,江苏省人社厅发布了政策解读。
据悉,江苏正在研究拟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今年总体提高比例为 5%,将有770万左右企业退休人员受益。
好消息
770万企业退休人员将涨养老金,今年总体提高比例为5%
目前国家和省实行“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其中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记入社会统筹部分,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因此,此次降低养老保险单位费率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权益,特别是目前养老金计发主要与个人缴费工资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降低单位缴费比例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员个人待遇计发,且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江苏今年还要继续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目前省人社厅正在会同省财政厅抓紧研究拟订江苏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这也是根据国家部署连续第1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今年总体提高比例为5%,预计将有770万左右企业退休人员受益。
释疑
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不会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后,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否会受到影响?从江苏情况看,是不会影响到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的。
江苏省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良好,经过多年努力,当前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收大于支,累计结余不断增加,2018年末基金累计结余3945.76亿元,基金备付能力21.6个月,在全国居于前列,有较强的支撑能力,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不会出现基金支付风险,更不会影响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此外,江苏自2018年起明确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首批400亿元委托资金已经到位,有力促进基金的保值增值,下一步,江苏将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同时探索建立省级社保战略储备基金,专门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全省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
在不同地方缴纳过养老保险怎么领取养老金
近日,关于退休后如何领取养老金等问题引发了网友们广泛关注。如果曾经在不同地方缴纳过养老保险,到了退休年龄,应该在哪里领取养老金?在不同地区申领的养老金待遇标准是否一样?针对网友们普遍关心的这些问题,本期主持人一一解答。
网友:我在多地都缴纳过社保,我的养老金应该在哪领取呢?
主持人:确定养老金领取地的基本条件是要看参保人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确定养老金领取地。具体来说,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果参保人员在多地缴纳了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话,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而是在参保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满10年的,需要在参保关系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养老保险待遇。
网友:我是江苏人,曾经在北京参保6年,后来我到广东工作,在深圳参保2年,后又在珠海参保3年,如今在广东即将退休,我应该在哪里领取养老金待遇呢?
主持人: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那就需要将养老保险关系以及相应的资金归集到户籍地,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户籍所在地养老保险待遇。结合上述规定和这位网友的情况,其在北京和广东两地都缴纳过社保,但在老家江苏的户籍地没有缴过费。其中,在北京累计缴费年限是6年,在广东省累计缴费年限是5年(深圳2年+珠海3年),均不够10年的缴费年限,按规定必须将北京市和广东省内各地的保险关系转回其江苏户籍所在地,按当地相关政策办理退休手续及享受养老金待遇。
网友:如果在不同地区领取养老金,待遇标准会有不同吗?
主持人:目前来说,对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实现省级统筹的省份,在省内各地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标准是一致的。在省外,各地养老金待遇的计算方法基本一致,但由于养老金待遇计算还要取决于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缴费高低等因素,这些因素在不同省市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因而最终养老金待遇的发放标准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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